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宁琴新型冠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的临床思考及处理

中华肝脏病杂志,.28(3)

作者:马科陈韬韩梅芳郭威宁琴

DOI:10./cma.j.issn.-..03.

摘要

年12月湖北武汉市暴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NCP,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疾病(coronavirusdisease,COVID-19)]疫情,并迅速波及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境外,形势岌岌可危。新发的COVID-19疫情严重且紧迫,给我们带来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最有效地控制人群传播?感染人数在什么时间达到最高峰?最高峰是多少?如何做到早期诊断?有哪些新的有效抗病毒药物?如何使用现有药物达到最佳疗效?是否能有效提高危重患者救治生存率?针对以上疑问,现从感染科临床医师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思考。

前言

年12月中旬,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海鲜城周边的医疗机构陆续收治多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后来国内其他地区快速传播以及国外地区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novelcoronavirus,-nCoV)感染的肺炎病例,短时间内感染病例数快速攀升,形势岌岌可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连续发布和更新疾病诊治方案[1-2]和疫情防控指南[3]等,党中央和国务院直接领导和部署,从财政和防控物资到医疗队,从各方医疗资源调配到快医院等,举全国之力,全方位抗击疫情。

年1月7日,中国研究者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到病毒[4],通过全基因组测序发现一种新型β属冠状病毒,并将新型冠状病毒全序列特征上传到NIHGeneBank数据库和GISAID数据库(globalinitiativeonsharingallinfluenzadata)供全球共享。年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nCoV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nCoV感染的肺炎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NCP),年2月19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2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coronavirus2),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coronavirusdisease)。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救治医疗专家根据武汉地区临床一线诊治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文件,于年1月21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快速指南,并于1月24日和30日更新(第二/三版),后受中华医学杂志约稿修改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处理快速指引建议”并发表[5]。

新发的COVID-19疫情严重且紧迫,给我们带来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最有效地控制人群传播?感染人数在什么时间达到最高峰?最高峰是多少?如何做到早期诊断?有哪些新的有效抗病毒药物?如何使用现有药物达到最佳疗效?是否能有效提高危重患者的救治生存率?针对以上疑问,我们从感染科临床医师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思考。

正文

一、流行病学特点

1.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在人与人之间传播[6],这是主要的传播途径,经粪-口途径也可传染。2月9日,一项涉及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家医院收治的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研究初步证实了粪-口传播途径[7]。研究纳入的62例粪便标本中,有4例(占比6.5%)对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呈阳性反应,且另外4例患者的胃肠道、唾液、尿液中检测到阳性反应。所以,SARS-CoV-2的快速传播可能也与污染物传播有关,应考虑做好胃肠道分泌的污染物传播途径的防御。2月12日,Lancet在线发表一项小组病例(9例)回顾性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妊娠晚期发生SARS-CoV-2感染的妇女可垂直传播引起宫内感染[8]。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在空气悬浮过程中失去水分而剩下的蛋白质和病原体组成的核,形成飞沫核,可以通过气溶胶的形式漂浮至远处,造成远距离的传播。例如在气管插管时,可能发生气溶胶传播,第六版诊疗方案已指出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但需要进一步的临床证据支持。

2.易感人群和高危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1],没有明显的年龄特点。对截至1月26日全国例确诊患者的流行病学特征分析表明,各年龄段人群普遍易感,其中30~65岁患者占71.45%,10岁以下儿童患者占0.35%[9];老年人和患有哮喘、糖尿病、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人感染病毒的风险可能增加。研究发现,在全部患者中有吸烟史的占比不足15%[7]。新的研究显示吸烟者可能更容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因为吸烟者肺组织样本中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ngiotensinconvertingenzyme2,ACE2)的表达水平更高[10]。

根据当前病例资料,主要的高危人群主要在于老年人和合并有基础疾病的患者。不同于流感的高危人群:婴幼儿(<5岁)、老年人(>65岁)、有基础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慢性肾脏病患者等)、孕妇(尤其是28周以后的孕妇)、免疫功能缺陷人群(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或艾滋等免疫低下状况)、体重指数特别大的人。

3.传染源: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有报道进一步提供了人传人的证据[7]。这些患者中仅有1.18%的患者有接触野生动物史,31.30%有近期到过武汉,71.80%有接触过武汉人,2.09%为医疗工作者。43.95%患者为武汉本地居民,26.0%的武汉以外地区患者近期未去过武汉或未与武汉人接触。这些数据印证了此前的一些报道,如家族聚集性发病、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播等,且不能排除“超级传播者”的存在。

无症状感染者也是传染源。无症状感染者一般定义为: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临床症状(如发热、乏力、肺炎等),但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患者。但应该考虑部分患者核酸检测的假阳性,部分处于潜伏期的患者,还有一部分可能是感染者症状非常轻微而未被感知。SARS-CoV-2无症状感染者已被多个文献[6,11]报道,它的流行病学意义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绝大多数无症状感染者是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后才去做检测而被发现,所以没有密切接触传染源或到过疫区,则不可能成为无症状感染者。此外,在目前严密的疫情控制措施下,无症状感染者所占的比例非常低,主要传染源还是显性感染者。

4.传染性:

传染期内一个感染者在易感人群中引发新感染者的期望人数,为传染病的传播速率,也称之为基本增生速率(basicreproductionrate,R0)。R0是一个平均值,一般情况下R0>1时传染病传播流行。R0由三个因素组成:单位时间接触的数量(c)、每次接触传染的概率(p)、传染病的潜伏期(d),所以R0=cpd。R0是传染病群体生物学的核心问题,取决于病原体在宿主体内循环周期、病原体释放数量与期限、病原体抵抗力、传染程度、宿主行为(卫生条件和干预)与群体免疫状况等,同时也与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病原体生物学特性相关。因此,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时期及同一国家内不同地区R0均不同。

根据最早例确诊病例的研究表明,在病毒早期呈指数增长的初期,该流行病每7.4d增加一倍,平均连续间隔为7.5d,R0估计为2.2[12]。考虑到疾病传播早期确诊存在严重延迟,当时这一数值很可能被低估。后一项研究估算R0在2.24~3.58[13];早期暴发数据很大程度上遵循指数增长,但病例报道率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R0的估算。另一项研究使用不同方法,算出R0为2.68[14]。有研究分析了个病例,发现在传染期的不同阶段,R0范围为2.23~4.82,平均约为3.77,这比之前相关研究预估的都要高[15]。说明COVID-19传染性在某阶段与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SARS)(R0为2.9~3.3)相当,但都远高于中东呼吸综合征(主要通过接触动物传播,不同流行期R0为0.69、0.74、0.32)。一项新的研究认为,武汉市封闭前,R0为4.38,封闭后降至3.41,在整个流行期间,R0为3.39,同样表明它具有很强的传播能力[16]。

5.隔离治疗方式:

由于SARS-CoV-2传染力较强,在诊疗方案中,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强调了隔离治疗为首位,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二、COVID-19的临床特点

1.患者特征:

一项对截止年1月26日国内报道的所有例(包括疑似和确诊病例)的研究表明,病例中有45.35%经过病毒核酸检测确诊[15]。47.70%患者年龄≥50岁,武汉之外的患者群体比武汉的患者群体更加年轻。男女发病率有显著差异,每,人中发病人数男性为0.31,女性为0.27。重症肺炎、轻症肺炎和无肺炎表现患者比例分别约为25.5%、69.9%和4.5%。和轻症肺炎或无肺炎表现的患者相比,重症肺炎患者年龄明显更高,男性占比更高,达到61.5%。为了能够准确评估预后,只选取在1月26日之前出现症状超过10d的患者,推算整体病死率为3.06%。与病死率升高相关的潜在因素包括男性患者、60岁以上、重症肺炎以及从发病到诊断时间过长(超过5d)。男性患者病死率达到女性患者的三倍,分别为4.45%和1.25%。发展为重症肺炎的确诊患者病死率达到5.88%。60岁以上的重症肺炎男性患者病死率达到9.47%。此外,在确诊患者中从发病到确诊的中位时间为5d。

2.一般临床表现:

起病以发热为主要表现,可合并轻度干咳、乏力、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流涕、咳痰、咽痛、肌痛和腹泻等卡它症状少见。部分患者无发热、咳嗽,而表现乏力、胸闷或消化道症状。根据目前病例资料统计分享,多数患者预后良好。起病症状轻微的患者,多在1周后恢复[17]。

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炎性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2、6与肿瘤坏死因子α、干扰素γ等)水平正常或稍高[17]。

因肺部平片漏诊率高,建议胸部CT检查。早期病变局限,呈斑片状、亚段或节段性磨玻璃影,伴或不伴小叶间隔增厚;胸腔积液或淋巴结肿大少见。疾病恢复期肺部CT显示磨玻璃样病变及实变区域逐渐吸收缩小、密度减低、直至逐渐消失。部分患者在原病灶区遗留纤维条索影,此特征较其他病因所致肺炎明显。胸部CT检查作为诊断COVID-19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价值在于发现病变、判断病变性质、评估严重程度,以利于临床进行分型。

3.COVID-19对肝脏的影响:

感染SARS-CoV-2患者可出现肝功能异常,入住重症监护室(intensivecareunit,ICU)的危重患者肝功能异常、凝血功能异常和低白蛋白血症与非入住ICU患者有明显差异,但异常程度较轻,丙氨酸转氨酶(ALT)均未超过U/L,总胆红素(TBil)最高32.9μmol/L,凝血酶原时间在11.2~13.4s,D-D二聚体2.4mg/L(显著高于非ICU患者的0.5mg/L),血浆白蛋白水平在26.3~30.9g/L[18]。另一项大样本研究结果类似,在危重患者中39.4%出现ALT升高,13.3%出现TBil升高,59.6%出现D-D二聚体升高[7]。一项针对COVID-19患者的肝脏活组织检查结果显示中度的微血管脂肪样变性以及轻度的肝小叶汇管区活动性炎症,提示肝脏病变可能与SARS-CoV-2感染或药物性肝损伤有关,但需要动态观察患者肝功能并进行深入的肝脏分子病理学研究[19]。有报道ACE2在胆管上皮细胞特异性表达,远高于肝细胞[20-21]。但临床资料显示患者碱性磷酸酶、谷氨酸转氨酶并无明显升高。因此,倾向于病毒本身不直接导致肝损伤,而全身炎症反应、缺血缺氧再灌注损伤和药物因素可能是主要原因。

4.进展期或重症病例的临床表现:

约50%患者在起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迅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多为年龄70岁、有肺部或心血管基础疾病患者。死亡病例多为合并有基础疾病(肿瘤术后、肝硬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帕金森等)的中老年患者。进展期重症患者的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出现器官功能衰竭患者C-反应蛋白、血沉、铁蛋白、D-D二聚体以及细胞因子水平显著增高。合并细菌感染后降钙素原可增高。进展期肺部CT呈现病灶增多、范围扩大,累及多个肺叶,部分病灶实变,磨玻璃影与实变影或条索影共存。重症期双肺弥漫性病变,少数呈“白肺”表现,实变影为主,合并磨玻璃影,多伴条索影,空气支气管征。

5.临床分型:

主要依据患者氧合情况和脏器受累范围及严重程度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为覆盖更多患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增加了轻型这一临床分型,从疾病控制上,将医院集中隔离,将极有利于本病的防控。

6.特殊人群的表现:

孕妇与儿童均属SARS-CoV-2的易感人群。孕妇处于特殊免疫耐受状态,是该病毒易感人群。国内已有感染确诊病例。其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干咳、气促,外周血白细胞一般不高或降低,主要以肺部病变为主。

有报道13例儿童确诊患者大多为轻症感染。多为低~中度发热,少数表现为高热,体温多在1~4d内恢复正常。可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乏力、恶心、呕吐或腹泻等症状,多在1周内消失。血常规大多正常,C-反应蛋白正常或有一过性轻度增高。可同时检出其他病原(肺炎支原体IgM抗体阳性、甲型流感抗原阳性)。肺部影像学可有轻度肺纹理增强、磨玻璃样改变。目前尚无儿童危重症病例报道。

三、COVID-19的诊断

目前,诊断主要是基于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CT与核酸检测结果等。

1.疑似病例: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d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d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临床表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2.确诊病例:

在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呼吸道标本(咽拭、痰液或气管插管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对标本行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核酸检测属病原学检测,故其特异性高于肺部CT。但估计现阶段在COVID-19临床真实病例当中,核酸检测阳性率仅30%~50%,此外核酸检测操作也较为繁琐,报告周期相对较长。在疾病高度流行区,肺部CT敏感性高于核酸检测,因而有更强的临床诊断价值。研究显示,完成CT检查的例确诊COVID-19患者中,76.4%有表现特征性病毒性肺炎改变[7]。但肺部CT的不足在于:需鉴别其他病毒性肺炎,CT影像异常表现可能存在滞后性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增加了“临床诊断病例”(湖北地区)这一诊断分类。因为当时核酸检测不能及时地满足临床需求,为解决诊断和救治的矛盾,此举使得湖北更多的临床真实病例得到及时诊治,降低病死率,也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后来随着核酸检测能力显著提升,第六版诊疗方案取消“临床诊断病例”,再次统一了全国的诊断标准。

四、COVID-19的鉴别诊断

应与流感病毒(甲型、乙型)、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病毒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军团菌及其他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应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以上疾病的鉴别均需依靠病原学检测。同时需高度重视SARS-CoV-2合并流感病毒感染的诊断。

五、COVID-19的治疗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或改变治疗场所:

对于所有疑似病例,为彻底阻断传播途径,需要就地单人间医学隔离。轻医院治疗,医院治疗,直到患者完全康复。

对于符合如下标准之一而诊断为重症病例者,需立即住院治疗:呼吸窘迫,呼吸频率≥30次/min;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mmHg(1mmHg=0.kPa)。如果轻症患者在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出现胸闷、呼医院就诊,需评估以上相关标准后决定是否入院治疗。

对于符合如下标准之一而诊断为危重症病例者,需进入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出现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住院治疗患者,如达到相关诊断标准,需立即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进行器官支持治疗。

2.一般和支持治疗:

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内环境稳定。如患者无休克证据,建议使用保守的输液治疗。重症患者可酌情使用丙种球蛋白。

3.氧疗:

建议对低氧血症(呼吸空气时PaO2<60mmHg或SpO2<93%)、呼吸窘迫(呼吸频率>24次/min)、低血压(收缩压<mmHg)等患者立即进行氧疗。以5L/分的流速开始氧疗,调整流速以达到非怀孕成年患者SpO2≥94~98%和怀孕患者SpO2≥95%为目标氧饱和度。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高碳酸血症病史的患者应维持SpO2在88%~92%[22-23]。需注意处理COVID-19患者的氧气接口,应做好接触预防措施。

建议当患者出现呼吸窘迫、标准氧气治疗无效时,应考虑为严重的呼吸衰竭,通常需要机械通气,可选择高流量鼻导管吸氧(high-flownasaloxygen,HFNO)或无创通气(noninvasiveventilation,NIV)。HFNO和NIV系统不会产生广泛的呼出气扩散,故产生空中传播的风险应该较低。HFNO不需要气管插管,但是在高碳酸血症(阻塞性肺疾病加重、心源性肺水肿加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多器官功能衰竭或精神状态异常情况下,通常不应采用HFNO治疗。如果患者可以耐受无创通气,可以选择NIV治疗。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多器官功能衰竭或精神状态异常的患者不应采用NIV治疗。HFNO和NIV治疗中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如果患者在短时间(约1h)后严重恶化或无法改善,应该进行气管插管。气管内插管应由经过培训的、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并注意预防空气传播。有创机械通气采取小潮气量(4~8ml/kg)和低平台压力(30cmH?O),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风险,建议每天进行>12h的通气治疗。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或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membraneoxygenation,ECMO)等。

4.抗病毒治疗:

目前尚无特异性抗病毒药物。建议试用α-干扰素(成人每次MU,加入灭菌注射等渗盐水2ml,雾化吸入,2次/d)、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粒含洛匹那韦mg/利托那韦50mg,2粒,2次/d,不超过10d)、利巴韦林(mg/次,每日2~3次静脉滴注,不超过10d)、磷酸氯喹(成人mg,2次/d,不超过10d)、阿比多尔(成人mg,3次/d,不超过10d)。应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的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5.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

避免盲目或不恰当的抗菌药物治疗,尤其是联合应用广谱抗菌药物。对于合并细菌感染的普通型患者,建议根据患者病情静脉或口服给予针对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抗菌药物,如莫西沙星或阿齐霉素。对于合并细菌感染的重症或危重患者,给予经验性抗菌药物以抗所有可能的病原体。对于确诊合并脓毒症患者,应在初次患者评估后1h内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性抗菌治疗应基于临床诊断(包括当地流行病学,药物敏感数据以及治疗指南等)。经验疗法应根据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和临床判断进行降阶梯。

6.合理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由于缺乏有效证据及可能产生的危害,除非特殊原因,应避免常规皮质类固醇使用。对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如有持续发热、手指血氧饱和度<93%(吸空气状态下)、3d内胸部影像学进展50%,可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1·d?1,以控制体温、改善血氧饱和度或肺部影像学改善为疗效评估要点。使用时间建议不超过6d,但如病情需要可适当延长时间,在病情好转后减量停药[24]。

7.中医药治疗:

目前第五版诊疗方案中已有推荐中医药用于COVID-19的辩证治疗的方案,可依据具体临床情况参考应用。

8.孕产妇的治疗:

孕产妇诊疗中应兼顾母儿双方情况,向孕妇及家属详细告知疾病以及相关诊疗技术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发热及疑似孕妇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及时请产科医师会诊,并进行产科检查和超声检查,超过28周进行胎心监护,必要时超声测定血流频谱评估胎儿宫内安危情况。肺部CT检查理论上比较安全,知情同意后仍建议采取孕妇腹部保护措施。抗病毒药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可通过胎盘,最好妊娠28周后使用。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取决于孕周及母儿双方情况,终止妊娠的地点在发热病房中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专用隔离产室或专用手术间进行剖宫产手术或分娩接生。SARS-CoV-2是否垂直传播仍需进一步验证,故应对新生儿进行隔离至少14d,由于分娩前母体的高热及低氧血症,胎儿窘迫、早产等可能性大,出生后呼吸暂停等发生风险增加,应严密监护新生儿。产妇痊愈前不建议母乳喂养。

六、相关药物临床研究

目前,尚无治疗COVID-19的特效药物或预防的疫苗[25]。潜在的治疗或预防SARS-CoV-2感染的药物有:疫苗、单克隆抗体、基于寡核苷酸的疗法、多肽、干扰素疗法和小分子药物。但这些药物需耗时数月至数年进行研发。

截止年2月27日,在中国临床注册中心检索到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临床试验已有项,在ClinicalTrails.gov上检索到-nCoV相关的注册临床试验已有项,估计仍会继续增多。这些研究中,以药物治疗干预性的随机对照研究为主,其次是观察性研究,少部分为预防、康复和诊断性研究。干预性治疗以西医为主,也有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而观察终点有:病毒学检测指标、康复时间、各类并发症、入住重症监护室的发生率、使用机械通气发生率和患者病死率等。药物使用方式分为口服、注射、雾化吸入等。治疗时间多数在1~2周,而结局观察时限多在2周以上。西医治疗手段包括:(1)抗病毒药物。如瑞德西韦、法匹拉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ASC09/利托那韦复方片、阿比多尔、磷酸氯喹、羟氯喹、达芦那韦/考比司、巴洛沙韦酯、恩曲他滨/丙酚替诺福韦等。(2)抗病毒药物联合生物制剂。如雾化吸入注射用重组病毒巨噬细胞炎性蛋白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联合胸腺肽a1、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联合阿比多尔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芦可替尼联合输注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干扰素-α-2b。(3)生物制剂(品)类。如免疫球蛋白、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脐带血单个核细胞等。(4)糖皮质激素,干预危重症患者。医院感染科已开展洛匹那韦/利托那韦、ASC09/利托那韦复方片、激素、干扰素雾化治疗等临床研究。如何科学高效地完成这些临床研究,并将其尽快应用于患者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NationalHealthCommission.Diagnosisandtreatmentprogramofnewcoronaviruspneumonia(trialversion6).

[2]WorldHealthOrganization:Clinicalmanagementofsevereacuterespiratoryinfectionwhennovelcoronavirus(nCoV)infectionissuspected:interimguidance..Jan11,




转载请注明:http://www.acwkh.com/byjj/1199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