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骨折
一、概述
1.定义:骨或骨小梁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发生断离,称为骨折。
2.原因: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拉力、累积性劳损、病理性骨折
3.分类:(1)按骨折与外界相通与否分为闭合性骨折和开放性骨折。
(2)按骨折损伤程度及形态分:不完全性骨折(裂缝、青枝)和完全性(横形、斜形、螺旋形、粉碎性、嵌插性、压缩性和骨骺分离)
(3)按骨折的稳定性:稳定骨折(裂缝、青枝、嵌插和横形)和不稳定性骨折(斜形、螺旋形和粉碎性)
二、临床表现
1.专有体征:畸形、活动异常、骨摩擦音或骨摩擦感,三者具有其一,即可确诊。
2.其他表现:疼痛与压痛、局部肿胀与瘀斑、功能障碍。
三、并发症
1.早期并发症:休克、感染、内脏及重要动脉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脊髓损伤等
2.晚期并发症:坠积性肺炎、压疮、骨化性肌炎、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僵硬、缺血性肌挛缩、缺血性骨坏死、下肢深静脉血栓等。
四、骨折愈合
1.分期
(1)肉芽修复期:2-3周内完成。
(2)原始骨痂期:伤后6-10周完成。几个名词注意:膜内骨化、软骨内骨化。
(3)成熟骨板期:伤后8-12周完成,此期称为临床愈合期。死骨吸收、原始骨小梁被改造为成熟的板状骨。
(4)塑形期:需要2-4年才能完成。
2.影响因素:年龄、骨折部位的血液供应、感染、软组织损伤程度、软组织在骨折断端的嵌入、全身情况、治疗方式。
3.骨折临床愈合标准
(1)局部无压痛及纵向叩击痛。
(2)局部无异常运动。
(3)X线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性骨痂通过骨折线。
(4)外固定接触后伤肢能满足以下要求:上肢能向前平举1Kg达1min。下肢不扶拐连续步行3min,不少于30步。
(5)连续两周观察骨折处不变形。从观察开始之日起倒算到最后一次复位的日期。其所经历的时间为临床愈合所需时间。
五、临床治疗原则
1.复位恢复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位置,分为手法复位和手术复位,复位标准如下
(1)解剖复位:使得各种移位矫正,恢复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指骨折两端的接触面)和对线(指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称为解剖复位。
(2)功能复位:1)一般认为骨折部位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
2)成人下肢骨折缩短移位不超过1cm,向前或向后轻微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以自行塑形。向侧方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自行矫正,必须完全复位。
3)前臂双骨折要求对线对位都好,否则影响旋转功能。
4)长骨干横骨折,复位至少达到?断端面。干骺端骨折侧方移位经复位后,至少对应位达到?。
5)儿童处于生长期,下肢骨折缩短2cm,如无骨骺损伤,可在发育中自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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