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灌流器的运用范围

血液灌流器的运用范围

HA:

推荐使用范围:保持性血液透析相干并发症:肾性骨病、顽固性皮肤瘙痒、周围神经病变、心血管疾病、顽固性高血压、肾性脑病、营养不良等的防治。

推荐医治方案:

医治原则:预防为主,医治为辅。对ESRD患者进行常规血液透析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以下两种医治方案中的一种进行医治。1、常规医治方案:使用的第1个月每周医治1次,延续1个月后每2周医治1次,待病情得到控制后改成保持医治方案。适应症:透析年数较长(1年),已出现并发症(如营养不良、皮肤瘙痒、周围神经病变等)的患者。2、保持医治方案:每2~4周医治1次。适应症:透析年数比较短(1年),还没有出现并发症患者的预防性医治;常常规医治后病情已稳定患者的保持性医治。

HA树脂血液灌流器HA

推荐使用范围:1、血药浓度到达或超过致死量者;2、药物或毒物种类、剂量不明者;3、无特异性对症解毒药者;4、两种以上药物、毒物中毒者;5、病情进行性恶化或出现意识障碍、呼吸抑制、低血压、低体温者;6、机体对毒物清除功能障碍如肝、肾功能不全者;7、血液净化清除率高于内源性清除者;8、毒物对内环境有严重影响或有延迟效应。推荐医治方案:在积极内科医治的基础上,初期、充足地进行血液灌流医治,一般接触药物或毒物6~8小时内进行血液灌流效果最好;如有条件,联合其他血液净化方式如透析、CRRT等医治效果更佳。1、普通毒物(一般药物,如有机磷农药等)中毒:每天医治1次,每次医治~分钟,3天为一个疗程;2、特殊毒物(无特殊解毒剂的毒物,如百草枯、毒鼠强等)中毒:开始时每天医治1~3次,每次~分钟,连续2天后每天医治1次,3~5天为一个疗程。

HA

推荐使用范围:1、皮肤疾病:银屑病(牛皮癣)、天疱疮、黄褐斑、重症痤疮、重症药疹等;2、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多发性肌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皮病、干燥综合征等;3、各种血管炎:过敏性紫癜、ANCA相干血管炎、荨麻疹性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变应性血管炎、川崎病等。推荐医治方案:次血液灌流医治为一个疗程,每次医治间隔天。

HA

推荐使用范围:脓毒症;重症急性胰腺炎;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代偿性抗炎反应综合征(SIRS及CAR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多发性创伤、挤压综合征。推荐医治方案:每天1次,每次~min,连续3~7天。

HA-2

推荐使用范围:重症肝病;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药物性肝炎;顽固性胆汁淤积综合症;高胆红素血症。推荐医治方案:HA-Ⅱ树脂血液灌流器做人工肝支持医治的公道疗程:3~5次医治为1个疗程,每1~2天医治1次,医治间隔时间可以根据患者情况酌情调剂。每次使用1支。每一个病人最少医治1个疗程。

BS

推荐使用范围:各种疾病引发的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推荐医治方案:1、血浆胆红素吸附:血浆分离后,将分离出的血浆送入BS系列胆红素吸附柱后再回入人体;2、两重血浆份子吸附系统(DPMAS):血浆分离后,将分离出的血浆顺次送入BS系列胆红素吸附柱、HA-Ⅱ型血液灌流器后再回入人体。

临床试验结果

1、血浆胆红素吸附临床试验

2、两重血浆份子吸附系统(DPMAS)临床试验

浙江大医院、医院、

浙江大医院、医院临床

医院、医院临床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

血浆胆红素吸附医治前后各项指标下落均有统计学意义。

DPMAS医治前后,胆红素水平显著下落的同时,对炎症介质的清除效果也具有统计学意义。

DNA吸附柱

健帆伊美诺—DNA免疫吸附柱适用范围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别适用于以下患者:重度活动(SLEDAI评分≥15)自身抗体滴度过高(ANA或抗ds-DNA超越正常值范围20%以上)合并器官伤害(狼疮性肾炎、狼疮性脑病等)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医治效果欠佳或不能耐受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医治的患者

推荐医治方案DNA免疫吸附柱全血或血浆吸附适用于ANA、抗ds-DNA滴度较高,且病情危重的患者。①每次医治时间分钟;②逐日或隔日1次,医治3~5次为一个疗程。HA血液灌流器+DNA免疫吸附柱序贯医治用于各种重症狼疮、狼疮并发症具有明显炎症反应的患者(如CRP升高)。①先行HA血液灌流医治,再行DNA免疫吸附医治,每次序贯医治时间分钟(各分钟);②隔日1次,3次序贯医治为一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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