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私设电捕野猪致路人一死一伤均获刑

两男子私设电捕野猪致路人一死一伤均获刑

昨日,从万州区检察院得悉,万州两名中年男子私设电捕捉野猪,可野猪没有捕捉到,反而伤到路人,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终究,两人被法院一审判决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获刑。

合谋:私设电捕野猪牟利

听说万州区白羊镇某村出现了野猪,曾因电击野猪而牟利的中年男子向某便约请蒋某“重操旧业”,再次采取电击的方式捕捉野猪销售牟利,捕获的野生动物由两人平均分配。两人分工后,蒋某出资3000购买装备,向某负责安装电线和平常管理。

2014年10月27日至29日,向某将电击装备安装到村内的1所鱼棚里,白癜风是什么样的并雇佣该村村民陈某(另案处理)负责割杂草,砍树桩等准备工作。最后,由向某在该村1组、2组、4组和邻村8组的野外林地里安装电,在铺设处,向某却没有放置警示标识。

安装电的第一天,蒋某来到现场与向某一同查看商讨电的走向,且参与部份安装工作。

意外:路人当场遭电击死亡

2015年4月12日,被害人张先生带着妻子宋女士和一家大小回老家白羊镇游玩。当车子开到一个叫“棚棚滩”的地方时,张先生建议大家到前面的小河沟去捉螃蟹。

张先生下车后,一人走在队伍的前面。突然,只听见“嘭”的1声,随行的人看到张先生倒在了地上。随后,前去查看丈夫情况的宋女士,也由于触到电倒在附近。

荣幸的是,随行人员中有医生,经过及时抢救,宋女士的性命保住了白癜风医院排名,但是张先生却当场死亡。

知道失事了的向某事后赴现场查看,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第二天,蒋某在5桥上海大道落。经鉴定,被害人张先生系电击死亡,被害人宋女士的伤害程度系电伤二度以上,重伤二级。

获刑:两嫌犯积极赔偿获缓刑

案发后,向某、蒋某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原谅。

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蒋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动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被害人向某、蒋某照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其原谅,法院认为可以从轻处理。

据此,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向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被告人蒋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三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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