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纠纷它会改变些什么?
一个医护,一个科室,医院,一个地区?
新生儿先天性手畸形纠纷
这起纠纷,我印象很深刻,因为这起纠纷的最终结果是影响了一个地区所有的孕产妇。
很多年前,患者殷X,女,26岁,自怀孕以来所有产检均于我院检查,某年某日的中期筛查,B超检查示:单活胎(孕周估计:25周)。胎儿脐带绕颈。后娩出一男婴,左手畸形(类似下图)。
家属得医院,闹的理由很简单:产妇怀孕后所有的检查一个没落下,都作的,医院为什么没能查出来?
其实是怀孕中期仅有一次24-26周的中期筛查超声是用来筛查胎儿是否有大的畸形的,但是超声毕竟是有局限性的,所以一些微小畸形是无法也不要求筛查的。例如本例患儿的手部畸形,正常情况下,医院的等级从事不同层次的筛查工作,乡镇卫生院(医院)只作六种大的致死性畸形的筛查(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医院在此基础上增加些筛查项目,但是即使是最高等级的筛查,也对手,足,耳,颌等微小器官不做要求。
我还清楚的记得,纠纷发生当天,7-8医院的超声科占领了基本所有的超声的单间,进去后往检查床上一躺,阻止其他患者作超声检查。而孩子的父亲则在我的办公室里在咆哮着跳着拍桌子,当日家属喊来了市级电视台媒体介入(幸亏后来的报道还算公正),在电视镜头的